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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政人劳社[2004]15号



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阳光工程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建设现代化、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国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市劳社[2004]107号),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现就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以下简称“阳光工程”)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增强我国产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县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此项工作,确定今年县级财政将按比例安排专项配套资金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并决定成立无极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称“阳光工程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岳苓水常务副县长任组长,负责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就业服务局。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发挥部门作用,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财政、教育、科技、建设部门要加强领导,制定规划,落实资金,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长效机制,按照“政府支持、齐抓共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按需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好转移培训的各项工作。县财政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二、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是落实《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公共财政支持开展的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培训项目是以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为重点,坚持跨地区流动和就业转移相结合,通过订单培训形式,面向社会招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今年全县计划培训农村劳动力3950人次,其中,引导性培训3000人,技能培训800人,创业培训50人,农业科技培训100人。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为目标。实行培训与就业转移挂钩和“一条龙”培训就业服务办法,对特别困难家庭有就业要求的劳动力实施培训就业援助。尊重农民接受培训和就业选择权,农民可以自由选择培训单位、培训内容。
三、做好培训基地认定和项目实施工作
为充分发挥现有劳动保障、农业、教育、科技、建设等部门培训机构的作用,集中一批符合条件的培训单位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石家庄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意见》和《石家庄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意见》,做好培训基地认定和项目实施工作。
县阳光工程办公室根据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情况确定今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

县阳光工程办公室:
地 址:无极县建设西路67号
电 话:5571220
传 真:5566692
联系人:赵冬肖

附件:无极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
   名单及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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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无极县农业局


无 极 县 财 政 局 无极县教育局


无 极 县 科 学 技 术 局 无极县建设局


      二00四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农村  劳动力  转移 培训 通知        抄 送: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办公室  
无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4年8月19日
( 共印120份) 
附件:

无极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能

为了更好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无极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岳苓水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秋起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计合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贾振杰 县就业服务局局长
赵东江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晚德 县农业局总农艺师(副科)
张 力 县财政局纪检书记
赫运奇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玉奎 县科技局副局长
靳占军 县建设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力转移的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农民工合理有序流动和保护农民利益的政策和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就业服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贾振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晚德兼任。
办公室职责:
1、制定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并负责规划的贯彻落实。
2、负责组织专家对县本级申请参加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各类培训机构进行资格认定;
3、负责对县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抽验、评估;
4、负责对培训后转移就业情况考核;
5、负责对培训资金的筹措、核拨和监督检查;
6、负责汇总和上报工作情况和有关资料;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部门职责: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阳光工程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汇总和上报阳光工程工作情况和有关资料;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县本级培训机构进行资格认定;汇总经认定合格的全县培训机构名单并予以统一公布;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全县培训工作进行抽验、评估;对培训后转移就业情况进行考核。
农业局:负责协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联系工作,争取对工作的支持;负责全县农业科技培训工作;负责按季度向县阳光工程办公室报本系统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
财政局:负责培训资金的筹措、核拨和监督检查。
教育局:负责对本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指导、抽验、评估;负责对本系统培训后转移就业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负责按季度向县阳光工程办公室报本系统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科技局:负责对本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指导;负责按季度向县阳光工程办公室报本系统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建设局:负责对本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指导、抽检、评估;负责对本系统培训后转移就业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负责按季度向县阳光工程办公室报本系统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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